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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热泵型除湿干燥机的制作方法
栏目:行业新闻 时间:2023-02-09 19:35:56

  本实用新型涉及除湿干燥装置技术领域,特别一种热泵型除湿干燥机。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常见的除湿干燥机一般具有气流通道,在气流通道中设置冷却装置和加热装置,冷却装置和加热装置可分别为热泵的蒸发器和冷凝器,气流通道上设有使气流依次流经冷却装置和加热装置的风机。使用时,启动冷却装置、加热装置和风机,干燥介质如空气流经冷却装置时,干燥介质中的水蒸气遇冷凝结在冷却装置上实现除湿,然后干燥介质再经过加热装置加热处理后从气流通道中流出。

  上述结构的除湿干燥机没有考虑到,长期使用后,换热器上的翅片之间容易产生并积累很多的污垢,产生病菌,其量经过积累,可能比室内环境中的病菌量或者病菌密度还要大,由于过滤网不能过滤所有微尘,那些体积小于过滤网网孔的颗粒依旧会随着除湿机的运行而进入到机体内,在除湿机运行时,换热器上所积聚的病菌微尘还是会随着空气流动,再次回到室内环境中。虽然现有技术中有在进风口处增设除菌装置,但是由于散步在室内环境的细菌或者微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通过进风口处的除菌装置,在这段时间内,悬浮停留在室内环境中的病菌很容易附着在人体上,损害人的健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节能环保、热泵型除湿干燥机。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一种热泵型除湿干燥机,包括机体,在所述机体内设有依次连接构成冷媒循环回路的压缩机、冷凝器、膨胀阀及蒸发器,在所述机体的底部及上部分别设有进风口和出风口,所述蒸发器设置在机体底部,所述冷凝器设置在机体中部,在所述机体上部设有将机内气流吹向机外的吹风装置,在所述机体顶部设有紫外线消毒灯。

  进一步地,所述吹风装置包括环状吹风罩体和设于环状吹风罩体中部的散热板件,在所述环状吹风罩体上沿圆周方向设有吹风孔道,所述吹风孔道内还设有干燥剂。

  进一步地,所述散热板件由铝合金材质制成。

  进一步地,在所述机体的进风口处设有过滤网,所述过滤网为合成纤维网。

  进一步地,在所述机体内位于冷凝器与蒸发器之间还设有物料容器。

  进一步地,所述紫外线消毒灯包括石英玻璃套管和设于石英玻璃套管内的紫外线灯组。

  进一步地,所述机体由灰铸铁材质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压缩机采用往复式压缩机。

  有益效果:此热泵型除湿干燥机中,室内环境的气体经机体底部的进风口进入依次经过蒸发器、冷凝器进行除湿干燥,干燥后气流经吹风装置吹向机外的同时,位于机体顶部的紫外线消毒灯对气流进行除菌,有效地消除气流中的病菌,与现有的进风口除菌的除湿干燥机相比,具有更好的除湿除菌效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吹风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一种热泵型除湿干燥机,包括机体10,在机体10内设有依次连接构成冷媒循环回路的压缩机、冷凝器11、膨胀阀及蒸发器12,在机体10的底部及上部分别设有进风口13和出风口,蒸发器12设置在机体底部,冷凝器11设置在机体中部,在机体10上部设有吹风装置20,在机体10顶部设有紫外线消毒灯30,紫外线消毒灯30包括石英玻璃套管和设于石英玻璃套管内的紫外线灯组。

  其中,吹风装置20用于将机内气流吹向机外,具体地,吹风装置20包括环状吹风罩体21和设于环状吹风罩体21中部的散热板件22,在环状吹风罩体21上沿圆周方向设有吹风孔道23,吹风孔道23内还设有干燥剂24,气流经吹风孔道23向外吹出,干燥剂24可以进一步地降低气流湿度,散热板件22可以提高机体的散热性能,有效地保护机体内部的电子元件,避免因过热损坏。散热板件22优选采用铝合金材质制成,有效地提高热传导效果。

  本实用新型除湿干燥机的工作过程如下:室内环境的气体经机体10底部的进风口13进入依次经过蒸发器12、冷凝器11进行除湿干燥,干燥后气流经吹风装置20吹向机外的同时,位于机体顶部的紫外线消毒30灯对气流进行除菌,有效地消除气流中的病菌。

  作为优选,机体由灰铸铁材质制成,能有效地提高减振性能,而且,压缩机采用往复式压缩机,能有效地降低除湿干燥机工作运行时的噪音。

  作为优选,在机体10的进风口13处设有过滤网14,过滤网14为合成纤维网,有利于防止变形,提高了过滤网14的坚固性。

  作为优选,在机体10内位于冷凝器11与蒸发器12之间还设有物料容器15,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物料容器15内放置用以净化气体的物料,例如活性炭,可以达到吸附气体杂质的作用。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所述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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